国家最新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规划明确提出,要以上海、宁波为中心建设集装箱运输系统,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政府刚在上月底在上海签署了《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决定建立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机制。同时,有关方面决定建立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大通关”协作中的有关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促进长三角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区域“大通关”建设,年多来,消除因行政区划和关区分立造成的物流障碍,实现口岸货物的快速分流,对未来建设上海、宁波为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建了关键的作用。
备忘录包括五方面内容
备忘录包括五方面内容:探索两省一市地方电子口岸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联网申报、联网核查和联网作业的通关协作机制;探索实现跨关区、跨检区的申报、审单、验放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代理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估互认制;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便捷通关企业统一认定标准和管理互认机制的可行性;建立两省一市“大通关”信息沟通联系制度。
据海关总署统计,2006年,长三角地区的上海、江苏和浙江的进出口贸易达6506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35.33%。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长三角区域内合作、联动和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沪甬为中心建集箱系统
另外,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最近完成的一份《宁波港发展战略研究》。该研究认为,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中,国家已把宁波港口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
国家最新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规划明确提出,要以上海、宁波为中心建设集装箱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为中心建设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南京为主建设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和由上海、宁波、舟山等港的货主码头和企业专用码头组成的煤炭接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