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获悉,3月23日,随着我区与天津口岸办《跨区域口岸合作备忘录》的正式签订,我区进出口货物将实现属地申报、异地通关、口岸验放的“一站式”通关,对促进宁夏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大通关”、“大物流”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早日建成以天津港为依托的我区陆路口岸,宁夏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专程赴天津,与天津口岸办、海关及其它联检单位共同协商,最终促成跨区域口岸合作。
备忘录的签订,实现了天津口岸功能向内陆腹地的延伸,既是天津口岸发展的目标,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标志着宁夏、天津跨区域口岸合作正式启动,为我区建设具有口岸功能的内陆“无水港口”创造了条件。以天津港为依托,即将在石嘴山市惠农区建设的具有口岸功能的物流园区,汇集我区及周边地区货源,以海铁、海陆多式联运为载体、依托两地电子口岸平台进行口岸信息交流,实现口岸直通、两地联动、便捷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