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全省一个大通关地”监管模式,使全省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大大提高,一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5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从山东口岸出境的符合条件的法检货物全部实施“全省一个大通关地”监管模式。即在产地局实施严密监管,产地和口岸密切配合的基础上,出口企业产品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到口岸放行,不需再换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通关单。这一全新的“口岸直通式”出境货物监管模式,减少了出口报检环节,缩短了货物滞港时间,让企业备感快捷便利。
改革进口“大口岸”制度,实行分类监管,实现有效监管下的快速验放,也是大通关建设的一项举措。对来自非疫区、风险低的2386个HS编码的进口法检货物,推行企业就近属地报检,口岸免予查验直接放行;对规模较大、诚信度较高、自我风险控制力强的17家企业和6个进口高标号废纸自用企业的全部进口货物实施“属地报检、口岸放行”。
这一改革将口岸延伸到企业的家门口,变两次申报为一次申报,节省了时间,降低了企业成本。烟台一家公司负责人表示,推行“属地报检、口岸放行”模式以来,企业共报检进口货物220批,平均每批货物通关时间缩短2—3天,节省直接费用20余万元,获得间接经济效益1000余万元。
为保障这些措施的顺利实施,山东检验检疫局推行电子执法工程建设,建立检验检疫执法把关电子监控体系,打造电子检验检疫。截至2006年底,全省实施出口电子监管的上线企业已达3585家,实际应用企业已达3061家,为企业节省时间近15万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