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台州海关驻温岭办事处正式对外办理业务的第一天。
上午10点半,浙江盛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员小陈便来到了这里。小陈所在的公司受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生产的一批价值58538美元的、出口到墨西哥的合金轮毂货物进行报关。在办事大厅,海关接单关员在十分钟内审核完报关单,并将已审核信息通过网络传至宁波海关,宁波海关直接对该票报关单进行了放行。小陈一脸轻松地告诉记者,“以前这样的单子都要跑去宁波口岸办理,来回奔波不说,在业务繁忙时还得排上老长时间的队呢,今天这样的速度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温岭办事处主任表示,这是温岭办事处正式对外办公后受理的第一票出口货物,也是温岭与宁波之间首票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新模式出口的货物。从此,温岭的进出口企业可以一边利用上海、宁波等口岸强大、便捷的物流渠道,一边享受“家门口”报关的轻松与便利,“鱼”与“熊掌”兼得。
根据海关总署统一规定,2006年9月1日起,所有被海关评为“便捷通关企业”、“红名单企业”、“AA类企业”和“A类企业”的高资信企业,都可以根据意愿向海关申请加入区域通关,真正享受到“通关一体化”的便利。目前温岭市有A类企业6家。海关方面提示,广大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如想早日享受这一便利,应当尽快向海关申请评审A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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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启动这一通关模式后,海关跨关区通关作业程序从过去的“两次申报、两次放行”方式转变为“一次申报、一次放行”,而企业“不出家门”就可以自主选择当地海关办理跨关区货物通关手续,并可直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口岸验放进出境,从而节省下大量的通讯、差旅、仓储等费用。
作者:俞晶、何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