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津海关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进出口渠道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该关全年共立案查处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32起,总案值2426.7万元,查获侵权服装、鞋帽等200万件,保护了“ADIDAS”、“NIKE”等国外知名品牌和“长城”、“钻石”等本市和国内著名出口商标专用权46个,保护了专利权1个以及第29届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标志专有权。天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查处侵权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
该关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重点查处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货物数量大、价值高、技术含量高的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思路,以出口货物为重点,加强对侵权高风险企业和轻工、电子、服装鞋帽、工农具等侵权问题较集中商品的重点监控,加大单据审核和货物查验力度,取得显著成效。该关全年立案查处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的数量和案值较2005年分别增长18.5%和9.23倍,其中,个案案值70万元以上的3起, 2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8起。
二、加强对外贸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外贸发展
根据海关总署加强对我国外贸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该关加强对本市和国内外贸出口名牌商标的保护工作,主动了解外贸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和受到侵权危害的情况,介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规定,制定重点保护企业名单,对遭受侵权危害严重的外贸出口名牌加大保护和扶持力度。该关全年共查获侵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案件7起,查获侵权涤棉布、镀锌铁丝、灯泡等货物总价值200万元。其中,查获侵犯本市外贸出口名牌商标和专利权案件3 起。有力地维护了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宣传,营造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该关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社会宣传工作,提高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期间,该关与天津报关协会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宣讲会”,介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规定和企业在报关经营活动中应该注意的知识产权问题等内容。该关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该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成果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全年共在《人民日报》、《国际商报》、《天津日报》、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中国海关网站等新闻媒体刊发反映该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情况的稿件48 篇。
四、向社会公益事业依法转交侵权货物,树立海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该关依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将依法没收的服装鞋帽等具有使用价值的侵权货物转交社会公益事业。全年共向天津市红十字会转交侵权服装、运动鞋、电池等14批,共57万件,总价值170万元。该关将3600件侵权服装通过市红十字会和团市委转交本市贫困青少年的举措,得到了团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广泛加强与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主管和执法部门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合力
该关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与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和完善执法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了市知识产权局区县专利培训班、“4.26”开发区知识产权对外咨询等活动;二是邀请了美国耐克公司、荷兰菲利普公司、美国强生公司等7家世界知名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人员来该关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技能培训,用大量的图片资料和实物,向一线执法关员介绍国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假冒产品的辨别知识和技巧,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一线关员查缉侵权货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