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商会海关和运输委员会两主席之一康斯坦丁.季波夫就俄罗斯海关委员会在提高货物关税以及中国商品清关方面出现的问题回答了俄国际图文电讯记者的提问:
问: 在俄国媒体上开始出现这样的消息,即俄罗斯海关似乎不再欢迎国商品进入。果真如此?
答: 我相信事实并非如此。无论是俄罗斯海关,还是俄中关系的整个战略,都是准许中国商品进入的。我认为,媒体的这些说法未必有确凿证据。
众所周知,俄罗斯消费者很乐意购买中国商品,并且购买量不断上升,主要包括轻工业品、食品、一些家用电器及药品。
俄罗斯海关近年来正在实现从单一行使稽查职能的国库机构到国家外贸协调者的职能转换。我认为,扮演这个角色的俄罗斯海关对推动中俄贸易应该很有兴趣。
与此同时,海关也关心遵守法律,以及关税与双边贸易同步增长的问题。因为海关即使成为外贸的协调者,也仍是国库机构,仍要行使稽查职能。
目前的局面容易让人曲解俄罗斯海关的举措。分析表明,现阶段的问题主要是加强对进口商品海关报价的检查,这是计算应支付关税的基础。该问题目前不仅困扰着海关,也困扰着市场守法者。
除了虚假报关外,另一点也值得关注,即大量来自中国的货物虽是作为非商业用途的私人物品入关的,但在入境后马上进入了商品流通,是否对这些物品征收关税也是一个问题。
因此对相当一部分贸易都没有进行正式统计。有必要指出的是,关于加强对通过中俄贸易渠道进入俄罗斯境内商品的海关检查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关于海关对中国货物工作各个环节的细则上个世纪就开始出台了。
我记得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1999年出台了关于对经哈萨克斯坦公路运输进入俄罗斯的中国商品进行检查的特殊性法令。理由是多次发生违反俄联邦海关法规的情况,其中包括不到海关相应部门对按海关过境运输国际证明运送的商品进行报关,以及虚假报关等。
2004年1月,莫斯科南区海关出台了对到达莫斯科库尔斯克货运站的中国商品进行海关检查的命令。类似情况可能仍会发生。
问: 在这些外贸行为中哪一方的责任更大,是中国销售者还是俄罗斯购买者?
答: 报关者应该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通常是进口商。进口商可以是俄罗斯的公司,它们可能是俄罗斯商人注册的,也可能是中国商人在俄罗斯境内注册、专门从中国向俄罗斯输入商品的。
这些违法行为应该追溯到俄罗斯相关机构与一些不诚信的中国供货者的关系。在俄中两国海关的积极对话中可以发现,在一些情况下中国境内的货物报关是正确的,但是在俄罗斯境内报关中存在着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
值得重视的是,2003年俄罗斯从中国进口了34亿美元的日用消费品,但中国海关统计的中国对俄罗斯的出口额为60亿。
问: 差额实在太大了,一年就差26亿美元!
答: 是啊,差不多就是这样。海关当然不能坐视不管。双方都在开展打击虚假报关的行动,不仅只是中国方面。为此,目前已经奠定了足够的法规基础,使海关和市场能够避免这种情况再度发生。
问: 局面能得到何种程度的控制?
答: 已经逐步得到控制。例如,单是在莫斯科南区海关管辖的地区,就已经扣下了数百个四十英尺的大集装箱,海关手续一直没有办理,因为目前海关对货物的相关资料查得特别仔细。
商人们为此蒙受了巨大损失,一个集装箱每天需要支付100-150美元甚至更多的费用,也就是说,形势的确相当严峻。
问: 中国商人说:俄国的关税高得离谱,达到了货物价值的30%%。你们一些似乎是有经营许可证的海关掮客来找我们,说什么海关规定每个集装箱的清关费是8万美元,现在只要2万美元就帮你们清关,愿意吗?中国商人答应了,但是警察到市场上来,没收了货物,说货物非法入关。俄罗斯海关放行由海关掮客清关的货物,这不是违法吗?据可靠消息,中国使馆对本国商人进行政策培训,让他们严格遵守俄罗斯的海关法规。一句话,怎样解决灰色色通关部题?
答: 中国商人和其他外贸活动的参与者一样,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一权利得到了多方面的保障,其中包括官方信息的保障。这些信息是由国家海关委员会定期向市场经营者发布的。 上述信息都在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的官方网站http://www.customs.ru/上。上面还有掮客名单,临时仓库、海关仓库清单,以及其他一些运营者,他们被收入海关委员会的相应清单中,具备一切必需的海关证明文件,并受海关监督。
掮客在市场上的信誉也是他们遵守海关法规的表现之一。所有外贸参与者都可以获取相关信息。他们应该通过正式名单来选择自己在海关方面的协作者。
问: 俄中两国海关之间的合作情况如何?
答: 从中方代表的反应来看,还是不错的。2004年3月,哈尔滨海关与远东海关签署了有关协议。这是双方信息交换制度化的开端。此后,哈尔滨海关可以根据远东海关的要求,提供向俄罗斯出口的中国商品的出口清单信息。
俄中双方都希望缩短边境检查的时间。两国海关总署间也保持着固定联系。
问: 如何应对国际倒爷贸易?
答: 这一问题应该向俄罗斯政府提出。因为这涉及到众多的俄罗斯普通百姓,他们的生活与国际倒爷贸易息相关。据统计,搞这种贸易的人有数千万。
通常意义上的那些将商品以私人物品报关,但却用来销售的人。有专门的公司为他们服务,在海关报关时将其运进的货物报为私人物品,这就是所谓的货物保险运输者。
这些公司在中国境内把向俄罗斯出口的货物假作为自然人的行李集中起来,用一个统一的地址把货物发往俄罗斯。
问: 难道我国的海关统计不能涵盖这部分货物?
答: 当然要涵盖。但它是作为私人行李入境的,不算在商业流通中。事实上它们不是私人物品,可以按照实际用途统计到商品一类。目前这些货物还没有被当成商品,也不课税。
问: 据说国际倒爷贸易金额可以与官方贸易额相提并论。这一说法准确吗?
答: 国际倒爷贸易是个很好的述语。这种贸易数额巨大,给俄罗斯轻工业部分行业的生产厂家造成了损失。在其他行业也是如此。
因此,海关目前采取的保护措施也是不少俄罗斯生产厂家的要求。俄罗斯9家珠宝生产商联名上书俄罗斯有关国家机构,说由于某些进口商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按倾销价向市场抛售来自中国的同类商品,使它们的利益蒙受了重大损失。
这些进口商品之所以如此便宜,是因为它们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海关报价,支付的海关税收也相应减少。
对于希望扭转俄中贸易的这种局面,将货摊贸易变为文明交易的某些官方机构和实业界来说,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他们可以与那些能够按正常价格而不是倾销价格向俄罗斯市场提供优质产品的中国厂家合作。这些厂家同样是不正当竞争和降低报关额的受害者。
不仅俄罗斯厂家,正当经营的中国厂家同样蒙受了损失,他们对俄罗斯海关采取的严格措施表示支持。与此同时,客观现实表明,不仅中国倾销产品在俄罗斯有市场,中国优质商品在俄罗斯也有市场。据有关统计,每年经第三国出口到俄罗斯的中国优质商品的总额约80亿-100亿美元。如果考虑到每年中国出口的纺织品总额为530亿美元,这可不是小数。 我认为,北京已经在考虑对俄罗斯贸易扩张的新方案了。在目前条件下,需要向俄罗斯推出中国的知名品牌。这就要求商人在俄罗斯海关报关时采取截然不同的做法,而且需要与目前的灰色掮客所提供的服务大相径庭的另一种服务。
或许,我国海关也需要采取更完善的手段来调控源源不断涌入的中国商品。哈尔滨海关与俄罗斯同行在商品报关时相互协调方面采取措施达成一致,这表明今后无论是俄罗斯,还是中国方面,不仅可以杜绝违反海关法的情况发生,还能推动优质商品在两国贸易中占据更大比重。
问: 这种现状如何才能改变?进出口者如何才能使俄罗斯海关对中国商品通行无阻?
答: 法律要求向海关提供非常详尽和准确的商品材料。对这些信息最主要的要求是准确,并且有相应的证明。
同时,还应该尽早地将相应材料提供给海关。
问: 造成中国商品开始在俄罗斯海关检查站大量积压的原因是什么?
答: 俄国家海关委员会建议下属各个部门提高商品报关关税,1公斤3.5美元。商贩们对根据新的关税标准多纳税没有充分的准备。
他们对于维持其提交给海关的,在现有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中注明的商品价格也没有做好准备。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海关对中国商品进口者普遍存在低报商品价值的指控总体来说是合理的。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海关的要求不合理,商人及其代理人不一定必须遵守。市场交易者有权保留他们认为合理的价格。
法律在这一问题上是站在他们一方的。根据海关法中有关税收的第18条和第323条,海关继续遵从现有的按六种方法确定报关价值的制度,这些方法中最主要的是根据进口商品交易价格来定报关价格。
问: 正确的出路在哪里?
答: 为此交易双方需要判断,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提交给海关。我建议首先找到商品厂家,获得填好并经过确认的商品价格文件。
相应的价格信息可以在地方国家机关、商会及其他组织那里获得。根据现行法律,如有必要中国政府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并由俄罗斯海关接收。
此外,有必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商品都以重量作为计费标准,例如汽车就有另外的报关标准。
除了加强对报关价格的监管外,国家海关委员会要求制止某些进口商利用便宜商品(胶棒或梳子)做掩护,向俄罗斯出口需要缴纳更多关税的其他商品。
对那些打算继续从事此类违法经营活动,直至被海关彻底查处的商人,我很难提出什么建议。我只想指出,海关是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理应获得经营者的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