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光报道 “从2007年1月至2008年10月17日,中国海关将本着特事特办、确保便利的原则,主要在通关手续、减免税、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安保等4个方面,为北京奥运提供通关服务。”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1月31日在北京表示。
1月31日下午,海关总署联合北京奥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外媒体介绍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中国海关对于进出境人员、物资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同时发布的还有北京奥运会物资通关须知。
发布会上,龚正向中外记者介绍,在通关手续方面,中国海关将推行电子政务,对奥运物资开展网上办公,简化办事程序。同时,在北京、上海、青岛等相关海关业务现场设立专门窗口、专用通道以及奥运物资专用海关监管场所,并在此基础上对奥运应急物资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通关。
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是奥运期间中国海关的一项新任务。发布会上,龚正通报了目前全国海关系统查处的近百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龚正同时表示,针对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国海关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管理办法,对加强与北京奥组委的合作,查处和规范办案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将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向社会予以公开,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