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济南海关近日查获了一起北京奥运会标志侵权案件,这是全国海关首次在邮递渠道查获此类案件。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相关侵权行为呈上升趋势。去年11月28日,有人向济南海关申报出境个人航空普通包裹,申报品名为“礼品包”,目的地美国。经检查发现,包内有45件印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的装饰包。
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在对上述邮递物品进行答复的来函中称:济南海关查获的含有奥组委徽记的礼品包,超出自用合理数量,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应权利人要求,济南海关已将侵权嫌疑物品悉数收缴。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因此购买北京奥运纪念品,一定要从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授权的销售渠道购得。济南海关人士还特别提醒说:“本着送亲友的目的,通过邮递渠道投递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物品时,除了要经过北京奥组委的授权以外,还需符合自用和数量合理原则。数量合理与否,则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