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昨(1)日透露,近期将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试点工作,以解决国内“北货南运”运力紧张问题。
据知,目前,试点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对外公告发布后,试点工作将正式展开。
试点阶段,除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及许可证管理货物外,黑龙江省的内贸集装箱和散货均可由绥芬河市过境俄罗斯,经俄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港、东方港、纳霍德卡港等港口,运往上海、宁波、广州等东南沿海港口。但暂不考虑东南沿海货物经相同渠道进入黑龙江。
原则上,海关对这些内贸货物将不征收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但将比照现行规定予以监管。跨境运输的内贸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离开出境口岸起三个月内运抵进境口岸。逾期未运抵进境口岸的,除不可抗力外,视同出口货物统计,纳税义务人需向海关补办相关的申报出口、纳税手续。
海关总署称,未来将根据国内运输状况和实际需要,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东北地区是中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和商品粮的生产和储备基地,由于运力有限,东北地区运往南方的物资难以及时运出,不仅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也使国内其他地区难以有效利用这些重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