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泉州出口加工区通过厦门海关预验收。
厦门海关副关长万志朝,市领导朱明、杨益民、曾华彬,省、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预验收。
泉州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国道324线北侧,磁灶与紫帽交界处。规划方案已由海关总署批准,首期开发3766亩。加工区由海关监管,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24小时通关服务的通关管理模式。
目前,泉州出口加工区一期建设资金已完成3.8亿元,土地已平整近1000亩,完成了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通讯、照明等设施的建设,修筑道路8公里。一期围网封关的2.0472平方公里用地的基础设施和隔离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面积12228.25平方米。首期准备建设的15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工程招标的准备工作已就绪。首期5万平方米的入区企业职工宿舍正准备组织招投标。一期建设2个永久性卡口已建成,共设58个监控点,覆盖整个加工区。区内海关巡逻通道、围网设施、监管仓库、验货场、卡口设施、监控系统、综合服务大楼和海关监管、办公、休息用房及加工区的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已全部竣工,基本符合封关验收的标准。今年9月30日,泉州出口加工区筹建组正式向厦门海关申请预验收。
昨日,厦门海关预验收小组对泉州出口加工区内的办公楼、监控室、卡口、监管仓库及验货场地、巡逻通道进行了实地预验收。经综合评审研究后,预验收小组认为区内隔离设施、专用通道、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相关配套设施均基本符合预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预验收,并为泉州出口加工区做好接受国家海关总署等九部委的总验收工作提出了整改建议。
市长朱明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厦门海关、省直有关部门对泉州出口加工区建设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现在离接受海关总署封关验收仅有一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泉州出口加工区一定要从现在起倒计时安排工作,按照预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抓好各个节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争取在12月15日前按标准完成好各项整改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完成各项整改项目;要强化出口加工区周边环境整治和改造;要以大局为重,争取泉州出口加工区如期通过国家海关总署等九部委的封关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