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合同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即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海关审核无误后,海关准予登记备案,并签发《登记手册》和与其相配套的海关管理帐册。
办理申请登记备案时,应递交下列单证:
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2.补偿贸易合同协议副本(包括意向书、设备进口合同、返销或回购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手册;
5.涉及进口许可证和机电产品管理的,应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等;
6.其他有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