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于4月1日起,对通行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门贷款建设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货车(含客货两用车)按实载重量计重收费。
据统计,湖北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已占通行货车总量的50%以上,京珠高速湖北段、107国道等主干线上超限车辆高达70%以上。实行计重收费后,将有效遏制擅自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等现象。
省交通厅副厅长徐佑林说,新的收费方式将遵循轻车少收、重车多收、大车优惠的原则。如果货车超载超过30%,将加倍征收;如果超载1倍,对其超载30%以外的部分按正常费率的5倍惩罚性计费。
目前,省内760余个收费窗口(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计量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