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速递: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2月14日从南航货运部获悉,美国有关部门颁布的入境货物木质包装规定在今年2月1日进行第二实施阶段,并从7月5日起,将对所有类型的木质包装强制执行该规定,对不符合要求且难以和货物分离的木质包装,连同货物立即退运。为此,南航提醒货运代理企业和货主,出口美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和热处理等检验处理后才能出口。
去年9月16日,美国农业部和美国动植物检疫协会颁布了入境货物木质包装规定,规定进入美国的木质包装例如货盘、板条箱和木箱包装等物品,必须服从规定的处理和标识要求,以防止有害昆虫破坏美国农业、耕地和森林资源。货主和货运代理企业可以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用溴甲烷进行熏蒸,经过以上处理后,还需在每件货物木质包装的可视位置加注清晰和永久的标记(此标记需受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认可),以证明木质包装已按规定予以处理。
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署协助美国农业部和美国动植物检疫协会分三个阶段来逐步推行此项新规定。在第一阶段,对采用不符合规定的进境木质包装,只向相关企业发出通知或通告。第二阶段从2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定且难以和货物分离的木托盘和板条箱等木质包装,将强制执行该规定,责令退货;对采用其他种类的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继续实行向相关企业发出通知或通告。第三阶段,从7月5日起,对所有类型的木质包装强制执行该规定,对不符合要求且难以和货物分离的木质包装,连同货物立即退运。
为此,南航货运部提醒货主和货运代理企业,为保证您输往美国货物的木质包装符合美国的检疫要求,应注意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使用经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以免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