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交通厅发出《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检查和管理,无超载行为的,方可发给“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
《通知》强调,海南各市县交通局要组织运管部门和绿色通道工作站人员,深入农产品集散地和装车点,加强源头检查和管理,严格检查司机、车辆的有效证件和装车情况,把好装车关和启运关。经检查符合规定且无超载行为的,方可发给“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