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货主被船公司滥收附加费欺压多时,反对声音已蔓延至国际贸易舞台。东盟付货人协会联合会(FASC)上周在雅加达决议向东盟国家施压,要求将船公司征收码头处理费的贸易争议提交至世界贸易组织讨论。欧洲委员会同时发表讨论文件,指部分船公司向货主收取的附加费总和接近总运费的七成,直指其巧立名目、滥收附加费的做法不合理。
FASC旗下12个付货人协会成员一致认为,船公司向货主收取码头处理费是违反自由贸易基本法则的行为,有必要向世贸组织投诉。由于该组织只接纳经官方途径提交的贸易争议,协会惟有首先向东南亚国家政府施压。
今年总额超50亿美元
亚洲付货人协会主席吕荣璋称,业界就有关问题与船公司斡旋超过十年,但从未得到后者的正面回应,我们相信船公司的做法是违反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法规。据FASC统计数字,该会会员在2002年支付的码头处理费总额约36亿美元,预料本年总额超过50亿美元。欧洲付货人协会(ESC)秘书长扎特认同FASC的观点,并代表欧洲同业向亚洲货主表示支持。
目前,大小船公司在不少亚洲港口均有征收码头处理费,但定额因地区而异。以香港为例,泛太平洋航线和欧洲航线的收费分别为每标箱274美元和265美元。船公司一直辩称收取有关费用是降低成本的基制,用作抵消向码头经营商支付的装卸作业费用。
事实上,货主对船公司各式各样附加费制度早已心存不满,欧洲及美洲业界促请船公司提高透明度,要求公开征收附加费的理据及有关计算基准。他们一致认为,船公司明刀明枪调整运费,比现时巧取豪夺的做法容易接受。
欧盟直指收费不合理
另外,欧洲委员会在布鲁塞尔近日发表航运业竞争法讨论文件,似为货主的反对势力推波助澜。该会调查发现,船公司现时向货主征收诸多的附加费,平均占整体运费30%,部分更达70%之多。该会认为,市场已有足够的对冲工具让船公司降低营运风险,但船公司仍收取如此高昂的附加费,反映有关费用显然定价过高。
与此同时,委员会对欧洲班轮事务协会(ELAA)成立业界共同附加费调整制度及计算方法的构思表示质疑,并指联盟定价的做法必须禁止。ELAA早前表明放弃成立联盟加费体系,但仍有意建立季度调整的附加费指数,让船公司得到调整费用的指引。委员会称,上述指数会变相成为船公司共同进退的暗号,令货主缺乏选择余地,任由船公司摆布。
扎特指,欧洲委员会的支持有助货主推翻船公司的不合理收费制度。ELAA新任行政董事邦尼则表示,协会仍在细阅委员会的讨论文件,暂对文件内容不予置评,但认为文件提供的信息能令船公司及货主加深了解。
欧洲委员会已向所有欧盟成员国发布讨论文件,内容主要针对船公司年前建议成立的联盟加费体系及概述海运业未来的法规。在提出进一步的立法建议前,该会将评估建议法规造成的经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