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宣布,将以12.54亿人民币出售集装箱泊位等港口设施予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预期可获得2.21亿人民币收益。
综合外电10月12日报道,大连港(2880)宣布,以代价12.54亿人民币出售大窑湾13、14号集装箱泊位等港口设施予中外合资企业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该公司预期出售取得约2.21亿人民币收益。
该公司表示,出售所得款项其中20%,即2.5亿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即偿还13、14号集装箱码头建设所贷款项,其余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其它目前正在建设中的码头建设成本。
大窑湾13、14号集装箱泊位分别于06年9月及12月试运营,并于07年7月开始正式运营。该公司在06年上市招股章程中已披露,与港湾集箱签定协议,在满足一定吞吐量的前提下,向后者出售大窑湾13-16号集装箱泊位。
港湾集箱分别由大连港集装箱股份、PSAChinaPteLtd、中远码头(大连)及马士基码头大连拥有35%、25%、20%及2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