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深圳国际货代协会主办的无船承运业务讲解会上,交通部派人专程来深讲解加强无船承运人管理的有关问题。
据深圳国际货代协会秘书长李泽英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交通部为保障无船承运业务市场有序竞争,今年加大了对无船承运人市场的管理力度。目前,国际班轮公司及无船承运人在经营中仍存在一些疑惑及问题。特别是我市具有国际货运代理资质的企业有2600多家,在国际物流活动中这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如果不帮助他们及时解决问题,将会影响深圳港的发展。
讲解会上,深圳环世国际货运总经理郑淑林、深圳海冠物流有限公司张林、深圳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刘慧瑜等与会人员纷纷提出问题,如国际班轮公司怎样认定无船承运人的有效订舱资格?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NVOCC)的区别?没有取得NVOCC资格而开展NVOCC业务将面临怎么的法律后果?国际班轮公司能否接收异地NVOCC订舱?一间NVOCC公司可否备案几份提单?美国航线上,发货人与收货人如果都是货运代理,是否都需要取得中国NVOCC资格?散货拼箱业务者,是否也需要取得NVOCC资格?国际班轮公司与国外买家签定运输合同,其国内的订舱代理是否也需要取得NVOCC资格?
交通部水运司处长熊伟对上述问题一一做答,会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普遍反映收获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