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场不规范现象仍很严重
物流组织布局分散,物流资源和市场条块分割、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对资源整合和一体化运作形成体制性障碍。物流企业普遍反映,许多地方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不能一视同仁,存在地方保护的问题;物流企业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承揽业务和车辆通行等遇到许多困难;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打“价格战”;招标中的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行业“门槛”过低,企业鱼龙混杂。物流行业缺乏一定的“准入”标准,加大了潜在风险,败坏了行业形象。2005年发生了几起物流、仓储企业私卷货主货物,货运公司收取定金后“蒸发”的事件,引起了业界震动,表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
收费高,企业负担重。目前物流企业在养路费、运管费、货运附加费、过路过桥费以及车辆购置税等方面的收费仍然偏高。此外,乱罚款、乱收费问题也还没有彻底解决。比如,有的企业在办理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的问题上,被强制收取10万~20万元的押金,问题上升到法律部门也没有得到解决。再比如,许多城市不允许配送车辆进城,不少物流企业因客货混装被罚款。
物流的行业地位在相关经济管理部门还不明确,案件没有归属。有物流企业反映,公司因业务纠纷到法院打官司,结果“物流业”在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反映。物流企业在经济纠纷中处于被动局面,合法权益难以保护。还有许多企业反映,物流企业既不属于交通,又不属于商务,每个部门都试图管理,但归到哪里都不合适。
四、体制和政策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2005年,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建立并开始工作,全国政府部门间推动现代物流工作的协调机制网络基本形成,我国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与全国物流协调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要进一步增强联席会议的权威性和协调能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专业化发展,纳入经常性工作机构。要加大对地方协调机制的指导和协调,总结推广各地的做法与经验,使地方协调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由于物流产业的复合性,与物流有关的政策分属不同部门,缺乏统一、透明的产业政策体系。2004年国家九部门《意见》下发后,各有关部门贯彻《意见》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一个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但是,相关政策的落实还跟不上产业发展的要求,需要抓紧落实,在落实中出现的新问题,也需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