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亚太各国特别是日、韩等周边国家纷纷加强本国主要港口的保税港区建设,增强本国港口竞争实力,以功能强大的保税港区为龙头,拉动港口所在区域和经济腹地的经贸发展。而我国沿海主要港口缺乏保税功能,在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增长。
在我国沿海主要港口设立保税区,一是世界港口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综观世界港口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保税港区甚至自由港,以顺畅的对外贸易渠道拉动区域经济和腹地经济发展是普遍的成功经验。新加坡、香港能成为世界航运中心,集装箱年吞吐量超过2000万标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行了自由港政策,吸引世界各地特别是亚洲地区集装箱在此中转,并由此带来了大量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形成了国际贸易、金融、物流等中心。
二是促进中西部大开发、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和桥梁。实施中西部大开发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中西部地处内陆、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缺乏出海口,没有大宗物资畅通进出的平台和通道。目前世界外贸货运的90%以上是依靠海运。在我国沿海主要港口设立具有保税功能的保税港区,不仅会使东部的港口优势与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紧密结合,为中西部地区打通海运通道,而且能确保中西部企业大宗进出口原材料、能源和商品及时完成出口退税、节约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实现快速发展。
三是能够解决保税区和港口在地域、功能上的分离问题,促进港口所在地和经济腹地经济发展。在我国目前批准设立的15个国家级保税区中,多数没有实现区域和功能上的区港合一,港口没有保税功能,保税区缺乏出海通道,无法形成综合竞争优势,设立保税港区,有利于在我国主要港口形成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国际采购中心、转口贸易中心和出口加工中心,并带动临港加工、船舶代理、金融、保险等20多个关联产业的大发展,促进港口所在区域和经济腹地的经济发展。
建议在我国主要港口的一定范围港区设立保税港区,实行“境内关外”的海关监管政策。货物在保税港区内可进行任何形式的储存、展览、组装、制造或加工、自由流动或买卖,海关备案,不进行干预,境外货物可自由进入保税港区,保税港区内货物也可自由运出境外(法律禁止的除外)。货物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非保税港区或货物从国内非保税港区进入保税港区时,海关依据《海关法》严格进行监管。通过保税港区的运行,促进港口经济和腹地经济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常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