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明令对进口铁矿石收取设施保安费
从11月1日起,国内沿海所有接卸进口铁矿石的港口,必须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开始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对仍不按规定收取此项保安费的港口企业,交通部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据交通部水运司港口处处长王金文介绍,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策,是根据国际惯例、出于反恐的需要而实行的,收费标准是每吨0.1元。按规定今年 6月1日起就生效了,但实际情况是许多港口都没有执行;所以,10月11日,交通部水运司发布了《统一收取进口铁矿石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行动方案》,规定从 11月1日起必须执行,并且同时规定6月1日到10月31日之间未按规定收取的,由港口企业与货主签定补缴还款计划,于12月31日前结清。
为了确保收费政策得到执行,《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措施,规定自11月1日起,各有关省、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应尽快组织一次进口铁矿石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交通部。交通部履约工作组也将根据需要派员抽查各地的工作情况,敦促各地做好此项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仍不按规定收取此项保安费的港口企业,交通部将视情况采取三项措施进行处罚:
一是交通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对不按国家规定收取保安费的港口设施,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罚。
二是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组,对不按国家规定收取保安费的港口设施,将结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对照该设施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逐项检查其各项保安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港口设施,交通部将视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公告其《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作废。
三是要求中国港口协会应继续做好行业自律工作,组织了解进口铁矿石货主拖欠港口保安费的情况,对拖欠款较大的货主,由交通部和中国港口协会统一协调有关港口企业进行必要的制裁,在所有港口全面拒卸该铁矿石货主的进口铁矿石。
交通部为什么现在严令落实收费的政策?据说是为了规范港口市场经营行为,制止港口杀价竞争,维护行业利益。10月11日,交通部召开了“制止港口杀价竞争”座谈会,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指出,近几年,港口杀价竞争已逐步扩大到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给整个港口行业带来了不少损失,也造成国家价格政策失去了权威性和严肃性。港口的恶性杀价竞争,损害了企业利益,影响了港口发展,是对职工劳动的不尊重,也不利于港口行业的发展。从长远看,杀价竞争并不能增加货源总量,它只能导致企业效益的下降,从而影响港口的可持续发展,收取铁矿石港口设施保安费,目的是以此为切入点,以实际行动解决港口杀价竞争。
既然是为了防止杀价才要求必须收费,如此说来,港口矿石接卸市场,已经是货源短缺、供不应“卸”了?否则谁又会杀价竞争货源?不过,这个情况倒是出人意料之外。
仅仅在3个月前,港口还在为如何疏散堆积如山的进口铁矿石而发愁。当时,我国港口铁矿石库存量保持在4000万吨的高位,国家发改委、铁道部、交通部和商务部四部委发出强制性的“疏港令”,开始对港存铁矿石实施疏港,严禁借港口大量囤积铁矿石待价而沽。
交通部水运司7月的相关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港口进口铁矿石接卸量同比增长幅度将近20%,许多港口库存量已经接近其总库存容量。短短3个月后,形势就已经由供过于求逆转为港口等米下锅了。变化怎么就这么快?这究竟是怎么回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