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任重而道远
为有效规范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制止利用集装箱非法载运危险货物现象,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行为,我国多次开展大规模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成效。
去年9月19日,上海海事局运用EDI查询系统,发现拟靠泊外二期码头的“商船三井神奇”轮0917A航次出运的外贸集装箱出口货物存在瞒报嫌疑,执法人员与承运人和装卸单位的代表在外二期堆场实施开箱查验,查验结果是货物为精胺属6.1类有毒危险货物,属瞒报行为。
同年6月4日,张家港海事局对“枫叶88”轮例行检查时,发现标注为普通货物的集装箱有疑点,之后进行开箱抽查,在开出的34只集装箱中查出了18只共3种危险货物品。
青岛海事局危防处负责人说:危险货物运输多采用多式联运的方式,水路运输属于中间环节,从安全管理的角度,也是最难监管的一环。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海事部门拥有水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但不能对普通货物集装箱进行开箱检查,在危险货物生产、仓储领域又没有自己的线人,能够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因此对违规托运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任重而道远。(叶红玲 王福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