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学工业、国防工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危险货物的品种和数量日益增多,据统计,现在国际市场上流通的有9个大类23项,品种大约有6-7万种,每年至少有1000多种新品问世。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保证水路运输的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国际、国内航运安全的重要课题。
水上运输安全之痛
集装箱封闭运输的特点,给不法分子在海上运输中隐瞒危险货物性质提供了可乘之机。据了解,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既不向承运人提供运输单证,也不向国家海事主管机关申报的现象频繁发生,而且在部分地区呈逐渐增多的趋势。
一起起事故,一幕幕悲剧,他们的背后都公然地藏着一个幽灵般的导演,那就是危险货物违规托运。
事故之一
2003年10月11日,17800总吨的新加坡籍集装箱船“海安”号在南非Durban下锚等待泊位时突然爆炸。大火在舱底迅速蔓延,并且很快进入上甲板的居住区,由于大火没能有效地控制,一名船员在这次事故中丧生。事故调查发现,该轮承运了一个装有次氯酸钙危险货物的集装箱,但是由于托运人隐瞒了货物的名称和性质,不明真相的船方把它放在了机舱隔壁。运输途中,机舱热量传递给装有次氯酸钙的集装箱,经过长时间的热量集聚,箱内温度逐渐升高,最终达到了次氯酸钙发生分解反应的临界点,致使次氯酸钙爆炸起火。
事故之二
2004年12月,泰州辖区内一艘船舶卸载非标准油后,4名船员在下仓查看货物卸载情况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接连中毒身亡。有关方面在查处这起事故时了解到,接收这批货物的化工厂(托运人)不清楚非标准油的危险性,也就没有正确申报,最终导致了这起恶性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财产损毁,人员伤亡,都是危险货物违规托运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