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订舱代理、各位客户,
接我公司总部、我公司加拿大代理通知:根据ACI最新规则,自2016年11月7日起,货运代理需自行向加拿大海关进行E-HouseBill申报,申报范围包括:加拿大进口货物、进口未完税货物和过境货物。“自行申报”要求已开始实施,请各家货代积极、尽快向加拿大海关申请申报权限,以免影响货柜正常配载、卸船或提货,避免因申报有误造成大数额的海关罚金。
考虑到部分货运代理“自行申报”权限尚在申请过程中,作为特例处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公司仍将配合并代发HBL。请各家代理在此期间尽快完成相应申请。
除以上进口加拿大货柜的e-HouseBill申报由以往的货代自发或承运人代发转为仅接受货代自发以外,其他加拿大进口货柜申报原则不变,即,母船靠泊前24小时完成进口申报并获许可+仅申报成功的货柜可装船出运。
本文关键词: 达飞轮船,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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