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第 1875/206 号规则, 欧盟海关24小时(EU24HR)提前舱单制度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EU 24小时规则要求船公司对挂靠一个或多个欧盟港口的船舶上装载的所有货物向相关海关进行入境摘要申报(ENS)。即所有至欧盟国家以及经由欧盟国家转运或者途中停靠欧盟各港口的货物在海船到起运港前必须提交完整准确的ENS信息至船舶挂靠第一个欧盟国家的海关。为了配合此项规定的执行,HANJIN特此通知如下:
1. HANJIN特规定舱单资料截止时间为:HANJIN母船到宁波港(ETA NBO)前48小时。
2. 需提交ENS的货物为:
A.进口欧盟的货物。
B.在欧盟港口卸货经由铁路或者公路转运至非欧盟地区的货物。
C.在欧盟港口卸船并由二程船运至非欧盟地区的货物。
D.过境货(FROB),未在欧盟港口卸载下船的非欧盟地区货物。
3..ENS 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 完整的发货人名称、地址和邮编(EORI 号,如有请一并提供,可加速安全评估)
* 完整的收货人名称、地址和邮编(EORI 号,如有请一并提供,可加速安全评估)
* 如果是TO ORDER 提单,要求提供完整的通知人详细名称和地址及邮编(EORI号,如有请一并提供,可加速安全评估)
* 具体品名,禁止使用FAK、consolidation cargo、GDSM等泛指类品名
* HS 海关商品编码前6位,与品名一一对应.
* 包装种类和包装件数
* 货物唛头
* 集装箱箱号
* 集装箱封号
* 货物毛重(按公斤计)
* 如果是危险品,须提供UN NO.
4..ENS信息需遵循及时 完整 准确的原则
对于未能及时提供HANJIN有关ENS舱单信息的货物,HANJIN将一律拒绝装船;
对于未能提供准确无误的舱单信息而造成的欧盟海关给予“不能装船”指示,HANJIN将拒绝装船,对于因未能提供准确无误舱单信息而造成货物任何滞留,暂扣,罚款,HANJIN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并追索相关罚款,费用及其连带责任
本文关键词: 韩进,h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