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按照《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全面启动了“十二五”期长江中下游航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但是,在加快长江中下游航道建设项目的推进过程中,长江中下游的建设环境到底如何?
3月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金义华指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据金义华介绍,中下游航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国土、规划、岸线、水利、环保、海事、港航等众多部门,相关程序大为复杂、繁琐,项目进度很难控制。同时,建设项目所在部分地区多头管理,工程建设周边环境协调难度也很大。
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是工程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是整治效果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是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基础。对此,金义华建议,《航道法》的立法程序进程需大力推进,并在明确执法主体、完善法律条文等方面加大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同时也要着手研究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健全航道保护法律依据。
此外,金义华还建议长江中下游沿江省市能帮助建设单位与各部委、地方各政府建立沟通机制,在政策、机制上给予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项目前期论证过程中的审批和后期实施过程中建设环境等相关工作,早日实现《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2020年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