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旅客:
自2011年8月2日(出票日期)起,南航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
一、自2011 年8 月2 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使用国内客票销售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80元。
四、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五、2011年8月2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2011年8月2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