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振兴我国海运业刻不容缓

www.jctrans.com 2013-3-19 16:44:00 中国水运报

  金融危机后,需求乏力,运力增长过快,海运企业普遍遭遇运价大幅下调、燃油等成本大幅上升的双重压力,企业异常困难,部分企业甚至破产。2011年,集装箱、油轮和干散货的运价指数分别比2010年同期低26%、11%和44%,干散货的运价甚至比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时还要低。

  海运业是国民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战略性服务行业。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次债危机影响,我国航运业陷入严重困境。面对这一波影响深远的困难,业界精英在全国“两会”上,再次发出了“振兴我国海运业刻不容缓”的铿锵强音。

  海运业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运集团董事长李绍德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后,由于需求增长乏力,运力供给增长过快,海运企业普遍遭遇运价大幅下调、燃油等成本大幅上升的双重压力,企业经营异常困难,部分企业甚至宣告破产。

  “2011年,集装箱、油轮和干散货的运价指数分别比2010年同期低26%、11%和44%,干散货的运价甚至比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时还要低。但海运企业的主要成本——燃油的价格却出现迅猛上涨,2011年的平均价比2010年高39%,比2009年高74%。进入2012年以来,海运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严峻,尤其是BDI指数创出26年来的低点,而燃油价格却创出了历史新高。

  据记者了解,运价方面,2008年至2011年,BDI指数年平均值分别为6390点、2617点、2758点和1549点,而今年1—2月,BDI指数平均值仅为874点;船用燃油价格方面,以新加坡380号船用燃油为例,2008年至2011年,价格分别为506美元/吨、372美元/吨、464美元/吨、647美元/吨,而今年1—2月,这一价格则震荡攀升至732美元/吨。

  “海运行业短期内看不到能使市场明显改善的有利因素,面临异常严峻的新挑战。大型海运企业面临经营亏损、资金短缺的窘迫境地,中小型海运企业更是受到严重冲击,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对此,李绍德深感忧虑:“如果任由这种势态蔓延,势必导致我国海运船队遭受严重损害,使我国在国际化进程中失去一个重要保证。”

  我国海运业政策环境与发达国家仍有明显差距

  正由于海运业的重要作用,欧、美、日等海运发达国家普遍对本国海运业的发展采取扶持和保护政策。如: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仍在不同程度地实行货载保留制度;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对海运业采取低税率的吨税制度(区别于普通税制所得税制);还有,诸如对船员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船舶建造和船队经营有财政补贴政策等。

  “我国海运业的政策环境与海运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使我国海运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参照国际海运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海运企业营造与国外企业相当的公平竞争环境非常必要。”李绍德说。

  振兴我国海运业刻不容缓

  “国家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出台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以解企业的燃眉之急。”李绍德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海运业振兴规划,并加快《航运法》的制定和实施。

  他指出,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出台了钢铁、汽车、造船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而海运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服务行业,无论是应对当前困难,还是着眼长期发展,都应尽快出台海运业振兴规划,明确认定海运业的战略地位,将促进海运业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财税政策、货源保障、资本投入、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技术进步等各方面,综合制定促进海运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并给予海运企业优惠税制、减免船员个人所得税等。

  此外,李绍德还指出,我国现行与海运相关的法律有《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以及一些行政法规和大量部门规章等,为我国海运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却缺乏海运管理的龙头法——《航运法》,不利于依法建立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海运管理体系。有关部门在《航运法》的制订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建议进一步加快《航运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海运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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