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统计局公布1月份宏观经济数据,数据显示,2012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统计局测算称,在1月份4.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
2012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其中,城市上涨4.5%,农村上涨4.6%;食品价格上涨10.5%,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5.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4.2%,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8%。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3.7%。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3%,酒类价格上涨8.8%。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3.3%。其中,服装价格上涨3.4%,鞋类价格上涨2.8%。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9%。其中,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9%,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2.4%,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6%。
据测算,在1月份4.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