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尽快批复青岛保税港区开展外国籍干线船舶国内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
据常德传介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允许外国籍干线船舶在青岛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开展国内和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目前,这一基础条件已经具备:首先,青岛保税港区一期已经正式封关运作;其次,青岛海关已就此项业务开发了专门的操作系统和操作细则,并在中国籍班轮中广泛运用。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关于禁止外资班轮在中国沿海港口中进行捎带的规定,致使该项业务仅在部分中国籍船舶中开展。为此,常德传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尽快批复青岛保税港区开展外国籍干线船舶国内和国际中转业务,扩大山东港口国际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