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纪实

www.jctrans.com 2010-6-28 16:15:00 知识产权报

  4月30日,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大幕揭开。为了这一天,中国政府和人民已努力了多年,用自己的行动履行着中国对全世界的庄严承诺——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是上海世博会筹备和举办过程中一项基础的、保障性的工作。自世博会申办成功以来,中国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创新氛围,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2008年8月,在世博会开幕倒计时600天之际,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工商局、海关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制定了《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开展了执法行动。 

  2008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迎世博宣传活动中加强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正确处理加强世界博览会宣传与加强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的关系,规范在各类迎世博宣传活动中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使用行为。

  2009年7月,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对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期间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10项重点工作。

  2009年8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世博商标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全市工商系统的世博商标保护工作进行了统一的部署。截至2009年7月底,上海市工商部门共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51件。

  同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牵头组织实施了以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为重点,以“整顿售假市场、清除囤假窝点、堵截运假货源”为目标的“鹰眼二号”集中行动,共破案18起,打掉制、售假团伙4个,捣毁制、售假窝点33处,缴获各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近3万件,追缴价值人民币1.07亿元。

  2010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8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合作:协调一致 形成合力

  中央各部委对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及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对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给予了全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协调各部委共同开展一系列工作;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启动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服务世博会工作方案;海关总署全力保障世博会期间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和边境执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上海法院出台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上海市出台相关意见,加强世博会刑事保护的法律监督工作。此外,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建立了部市合作机制,共同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008年5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部市合作会商会议,商定将在“强化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等6个重点领域深化合作。

  2008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部市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数字出版部市合作六大重点领域,提出要合力打造上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数字出版和版权的全面战略合作。

  2009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了世博会商标保护的重点,并就建立全国工商系统世博会标志及与世博会相关的商标保护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开辟世博会参展单位注册商标变更的“绿色通道”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协议。

  2009年9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等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专程到上海调研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服务:快捷便利 提供保护

  做好世博园区内外的知识产权服务,为参展者提供快捷便利的保护措施,是政府有关部门及世博会组织者的重要工作之一。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前的最后冲刺阶段,上海已经及时为参展者推出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完成知识产权服务网的“最后拼图”。

  2010年4月15日,世博会参展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其职能是统一接受各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咨询,指导各参展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事务,协调和解决各参展方的有关知识产权纠纷。

  同一天,世博会参展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开通。该投诉热线依托中国(上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其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设立的12330举报投诉热线,统一接受世博会参展者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并将相关投诉和举报信息转送给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同时,上海高校知识产权志愿者经过专业培训、考试选拔后,正式取得证书,将参加世博会参展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世博会参展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等服务工作。

  为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建立了由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队伍,形成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共享信息的工作机制。

  按照《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规定,上海世博局在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等部门的支持下,编制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并以中文、英文、法文3种版本印发;编制并公布了关于办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参展证明》的规定,使各参展方在上海世博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在自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申请专利时不丧失新颖性,使各参展方在上海世博会上展出物品首次使用的商标在自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享有优先权;编制了关于办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演出证明》的规定,便于创作者、演出者获得著作权等保护。

  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上海世博会将黯然失色——这已成为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共识。对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强有力的保护,也再次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有能力履行对全世界做出的任何庄严承诺,也必定会在世博会历史上留下一笔重要的无形资产。(记者 汪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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