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销售新规:短期影响有限 长期利好行业

www.jctrans.com 2010-12-1 17:51:00 中国新闻网 

  近日,银监会向各银监局、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下发了9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的核心主旨在于规范银保业务的销售,以达到保护客户的目的。为此对商业银行在开展银保业务时做出了诸多特别的规定。

  近日,银监会向各银监局、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下发了9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核心主旨在于规范银保业务的销售,以达到保护客户的目的。为此对商业银行在开展银保业务时做出了诸多特别的规定。

  通知之于保险行业产生影响的主要方面:一、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二、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公司的保险产品。

  银监会的新规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被普遍解读为将影响银保业务的规模。我们的理解是,新规的出台短期影响有限。根据保监会披露的2010年上半年数据,全国兼业代理机构中银行+邮政共106,629家,占比68.5%。目前保监会对于代理资格的监管,只要求银行邮政作为法人主体拥有兼业代理资格,并没有对所属员工的代理人资格要求。新规增加了对银行销售人员拥有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要求,看似提高了门槛。但一方面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门槛并不高,全国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预计可以千万计,且新规也留有一定的整改时间;二是即使暂时有资格的人员不足,变通的手法也将是存在的。我们预测存在变通的手法,主要是对于银行自身来说,银保业务收入意义在加大,特别是在银信合作监管要求提高之后。

  对保险行业影响相对大些的是“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这一条规定。这将使保险公司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由于银行邮政渠道销售的产品同质性较强,合作数量的约束必然使得原本激烈的手续费变得更加惨烈。尚未建立起品牌和数量优势的保险公司将处于更加艰难的境地,而在银保渠道耕耘多年的保险公司则影响有限。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或由于银保业务量大而与银行关系紧密,或由于与银行有股权上的合作,或由于在培训上的优势,受到影响更加微弱。

  银行保险在保险公司中的地位,更多是以量补价,保证公司总量的增长。对于上市保险公司,根据银保业务占比的不同,新规影响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银保业务对于内含价值的提升贡献微薄,因此不改变对于保险行业的判断,维持“推荐”评级。

  长远利好行业:保险行业的发展增速喜人,但背后的代价也无穷。作为新兴行业,在执业规范、诚实信用等方面,备受诟病,也成为阻碍行业进一步高速发展的绊脚石。

  银监会的规定,旨在引导银保业务的合规经营,以保护客户为核心避免误导销售,将有利于改变销售过程中的短期行为,有利于以银行代表的政府信誉为担保逐渐扭转公众对于保险的印象,有利于对保险知识和产品的普及。行业形象若得以扭转,整个行业的发展将跃上新的台阶。

  最终的影响取决于政策的执行力以及后续政策的出台:从文件出台的背景看,主要指向“存款变保单”的销售误导行为,政策的执行力度有待观察。我们判断需要银监会、保监会出台后续的政策以保证这一政策的具体落实到位。比如对于银行销售人员的培训、手续费的严格管控、客户服务方面的衔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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