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节前寄出的快递包裹,到了中秋节仍未收到。由于没有给货物保价,消费者谢女士与快递服务部几经交涉未果后求助当地消保委。
谢女士说,七夕节前夕,远在国外的妹妹委托她买几件衣服送给在昆明的男友。谢女士在商场花了4560元买了两件T恤和一条裤子。8月16日,她来到附近一家快递服务部,当时工作人员既没有说要保价费,也没有办理查验和称重手续,她当时心里就有点不踏实。
七夕以后,谢女士妹妹的男友仍未收到包裹。该快递服务部查询后发现包裹已经在七夕节前到达昆明,但在送往丽江的途中丢失。快递服务部认为谢女士没有支付保价费,按规定最多补偿500元。后在当地消保委的调解下,快递服务部同意赔偿2800元。
提醒:尽量选正规快递公司
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涉及快递的投诉有80多起,投诉呈上升趋势。
根据《邮政法》有关规定,邮政企业对于邮件丢失、损毁或内件减少等,只赔偿直接损失。这意味着,如果邮件延误或丢失,企业只退还邮费。而目前民营快递业设定的赔偿标准大多是企业自行参照《邮政法》相关条款制订的,在托运过程中一旦出现破损或遗失,一般只按运价的2至3倍赔偿,最高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倍。
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邮寄快件时,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正规快递公司。对于贵重货物,最好选择提供保价邮寄的快递公司,万一货物丢失或毁损,可以按所填保价金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