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上调2%至13%。业内人士指出,虽然上调纺织、服装出口退税一定程度上增加出口企业利润,但不会改变行业原有发展趋势。同时,出口退税率上调妨碍行业整合正常进行,不利于产业升级。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出口退税率调整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国金证券分析师张斌指出,影响行业和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分别是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包括劳动力、环保、原料等)上升、欧美经济不景气导致的需求下滑。出口退税率调整对这些都无能为力,所以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均不会改变行业和企业原有的发展趋势、行业效益和出口增速下滑的趋势。对企业而言,中小型企业收益大于大型企业;不会对上市公司效益产生明显影响。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7月29日披露,前6个月全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838.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11%。出口总值占全国比重为12.58%。据统计,2006年和2007年同期,全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增幅分别为21.8%和17.55%。受美国经济成长趋缓、人民币升值以及中国生产成本高涨等原因影响,2008年上半年的出口增幅相对于前两年水平明显回落。
张斌认为,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将妨碍行业整合的正常进行,不利于纺织业的产业升级。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博士也表示,会成为一些企业延续其不可持续经营策略的强心针。他表示希望企业能够提高附加值来消化目前的出口压力。安信证券分析师赵梅玲也指出,出口退税率上调短期缓解行业压力,能有效遏制行业亏损面的进一步扩大。长期来看,该政策提振出口企业信心的作用大于实质性利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服装行业景气度下降的趋势。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长远看,中国纺织业的出路仍在于加快实现出口“规模导向型”向“效益导向型”的转变,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转变,走高附加值和自主品牌之路。同时,政府对于纺织、服装企业也应择优扶持。
为了平衡居高不下的贸易顺差,同时促进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财政部于2007年7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