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唐山市便开始了曹妃甸项目的前期工作。到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原则通过包括曹妃甸进口矿石码头和进口原油码头在内的《渤海湾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将曹妃甸原油、矿石码头列入规划重点,前后历经12年的时间。交通部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水利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冶金部规划院、建设部城市规划设计院、国家海洋局勘测环评中心等30余家甲级设计、勘察、科研单位针对曹妃甸的开发建设,完成了40多项工作成果和科研课题,特聘14位院士,组织各类会议100多次,邀请各类专家、教授、学者3500人次对工作成果和科研课题进行论证、研讨和优化,为国家决策提供了大量科学祥实的依据和定性结论。
2006年6月,受国计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对《京唐港曹妃甸港区矿石专用码头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评估意见认为:曹妃甸是建设大型深水矿石码头的理想港址,工程建设规模合适,布局合理,工艺方案基本可行。但考虑到“十五”期间全国钢铁行业,特别是华北地区处于调整阶段,本项目腹地内的主要受益者首钢搬迁尚无定论,建议本项目暂缓立项。直到2003年6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唐山市的委托,对曹妃甸20(水工结构兼顾25)万吨级矿石码头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开展论证。结论是: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发展我国钢铁工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在曹妃甸港区建设大型矿石专用码头符合我国北方地区进口矿石接卸港的合理布局规划,有利于华北地区钢铁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并可带动河北省临港产业的开发,促进环渤海经济的快速发展。曹妃甸港区具备建设20-25万吨级矿石码头的良好自然条件,铁路后方通道可为矿石疏运提供运输保障。鉴于该地区矿石进口量逐年增多的趋势,现有港口的接卸能力严重不足,尽早建设曹妃甸20(水工结构兼顾25)万吨级矿石码头是必要的。
2001年,河北省“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加快曹妃甸深水泊位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2002年,唐山市将曹妃甸工程列为“四大兴市工程”之首;
同年9月,首钢、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唐钢、唐山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以股分制形式组建曹妃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其后,秦皇岛港务局也加入进来,形成5家共同开发港口的局面。同月,通往曹妃甸岛的公路—青林公路(滦南青坨营—唐海林雀堡)开工建设,2003年底完成全部路基工程;
2003年3月,河北省领导议事会议提出,要把曹妃甸项目作为河北省的“头号工程”来抓。3月23日,通岛公路开工建设,2004年5月全线通车;
2004年4月2日,首钢、唐钢签订合作协议,就建设曹妃甸1500万吨精品钢基地开展前期工作;
同年5月18日,香港华润公司与唐山市签约,在曹妃甸建设460万千瓦的大电厂;
同年12月6日,沿海高速秦皇岛—冀津界段开工,曹妃甸港区和秦皇岛港、京唐港、天津港、黄骅港被串在了一条线上;
同年12月12日,河北省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签约,就合作建设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曹妃甸炼油化工项目达成共识;
同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包括曹妃甸进口矿石码头和进口原油码头在内的《渤海湾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
同年12月29日,国家海洋局对曹妃甸工业区一期工程15平方公里的用海出具了预审意见;
2005年2月5日,国家海洋局对曹妃甸工业区用海一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给予正式批复;
同年2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黄菊、曾培炎、吴仪和回良玉分别签批同复《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的方案》,首钢搬迁曹妃甸成定局;
同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的方案》;
同年3月2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曹妃甸港区矿石专用码头工程予以核准批复。至此,大港口、大化工、大钢铁、大电能建设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