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2号公告和84号局令,从2006年7月1日起,对不符合要求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采取除害处理、销毁甚至连同货物退运等严厉措施。
实施该国际标准半个月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各口岸共查获违规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57批,其中无IPPC标识26批,标识不规范18批,标识模糊12批,主要来自泰国、台湾、德国、芬兰、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特别以来自泰国的货物木质包装违规批次最多,达9批,并在一批来自泰国有标识的木质包装中发现活虫。依据84号局令的要求,深圳检验检疫局入境口岸对上述违规的进境木质包装进行了检疫除害处理,企业因此承受了经济损失和延误了通关时间。
据了解,对进境货物实施国际标准,旨在保护我国森林生态和旅游资源,简化手续、便捷通关。为了减少新标准实施对贸易的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在标准全面实施之前预留了半年的过渡期,深圳检验检疫局也在过渡期之前举办了政策宣贯会,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新的检疫监管规定进行了宣传。但仍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经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或加施假标识蒙骗通关。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工作,树立疫情意识,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要按要求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避免造成通关不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