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秉承“低成本航空”理念,以低票价实行有别于传统航空公司的“差异化服务”。然而正是服务上的差异,对我国一些已经习惯了传统航空服务的乘客产生了冲击。
仅今年二月份,春秋航空就遭遇了三四起乘客在机场大规模的吵闹。尽管乘客在春秋航空购票时都会被明确告知:“航班取消或延误超过3小时,非打包旅游团队的商务旅客有权选择免费搭乘春秋航空的下一班机或退票”。但由于春秋航空的每架飞机客座率都非常高,与其他的“老大哥”航空公司之间也难以达成转签协议,因此,部分乘客只能选择退票,另外花钱去购买其他航空公司的机票。这其中的差价许多人不愿意承担,矛盾的焦点也由此产生。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旅客购买的机票价格越高,提供的服务就越周全,限制就越少;相反,机票价格越低,提供的服务也越限。”春秋航空“掌门人”王正华说:“春秋航空的平均票价低于国家公布价的55%,有20%左右的特低票价只相当于甚至低于火车硬座的价格。但一些消费者只高兴地接受低票价,对所受的限制大吵大闹,令我们疲于应付,忙得焦头烂额。”
对于春秋航空的差异做法,一些持不同意见的乘客认为是“霸王条款”。他们认为: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引起的航班取消,春秋航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将旅客改签到其他航空公司,或给予一定的赔偿。
目前,在这一方面我国尚无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传统的各大航空公司为了争夺市场和客源,纷纷承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飞机延误或取消的,要给乘客一定经济赔偿。但低成本的春秋航空却是“另类”。只承诺“由于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并直至晚上22:00以后,且计划航班取消的,免费为旅客安排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除此之外,公司航班延误时一概不提供免费膳宿服务。对于这项差异性服务,民航总局曾专门为春秋航空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意见给予批复同意。
有律师认为,所谓“霸王条款”是商家或企业利用自身的强势或优势,让消费者签订一些不得不接受的合同或条款。目前在我国的航空市场上,除了乘坐春秋航空,乘客还可以有多种选择,并非不得已的选择,因此,不能说春秋航空的差异化服务规定是“霸王条款”。
“低成本航空”服务理念显然还没有被我国广大消费者接受。”然而,无论现在多苦,王正华坚信前途是光明的。中国老百姓对民航的消费需求逐年上升,高昂的票价阻碍了我国更多的普通老百姓坐飞机。,以低成本、低票价取胜的航空公司必然有广阔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