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营经济报》报道,2005年7月6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指出,自2005年6月30日欧盟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调查以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就开始积极组织企业应诉,但涉案企业大多持观望态度,至今还没有企业应诉。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表示,参与反倾销应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花大价钱,一家企业没有经济实力独自承担应诉的费用,所以还没有企业提出应诉。首先是聘请律师的问题。国内法律专业水平比较高、聘请价格又低的律师很难找,而欧盟当地的律师价格又很高。其次是费用分担问题。企业间可能会为费用的摊派问题而起争执。第三是风险的问题,即打官司胜诉的把握有几成。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指出,企业应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要提高产品档次,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还要重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