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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大豆货损,通风因素成 “背锅侠” (上)

http://www.jctrans.com/ 2020-08-27 航运交易公报

导读: 随着中国大豆进口量的逐年增加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国从巴西、阿根廷和乌拉圭3国的大豆进口份额占比越来越大。

  韦毓良

  随着中国大豆进口量的逐年增加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国从巴西、阿根廷和乌拉圭3国的大豆进口份额占比越来越大。但由于南美大豆收货季温暖潮湿,加上船舶运输航程较长等因素,抵达卸货港出现货损导致巨额索赔的案例屡见不鲜。收货人通常以船舶未能正确通风管货不当为由向法院提赔,而在太多情况下,承运人无法对这些指控进行抗辩。一方面,收货人有证据表明船上存在过失;另一方面,承运人没有保留足够的通风证据和记录,所以索赔人的诉求常常得到海事法院的支持,这已引起了船东和保险人的高度关注。目前要让海事法院认定大豆货损是其固有性质所致仍颇具挑战性,海事法院普遍认同通风不良是大豆货损原因。因此,承运人证明在责任期内已谨慎履行管货义务就尤显重要。

  案例

  案例1:某轮从乌拉圭蒙德维的亚港和阿根廷布兰卡港两港装运大豆到中国江阴港,卸货期间发现乌拉圭大豆碳化、霉变、结块和热损,而阿根廷大豆完好无损。其中,乌拉圭大豆的平均含水量为13.4%;阿根廷大豆的平均含水量为12.7%。由于在蒙德维的亚港装货期间曾有下雨记录,另外船员在整个航程未测量货舱的露点温度并采取通风措施,只是在到港前10天为取出熏舱药物进行了通风,比熏舱证书上要求通风的时间晚了近16天。所以,法院据此认定承运人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及时采取了可靠的避雨措施,不能排除乌拉圭大豆在装货期间因下雨致货损,也不能排除其在运输期间发生损坏。最后判决承运人没有依法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

  案例2:某轮自巴西巴拉那瓜港装运大豆到中国江阴港,在装货港作出的质量检测报告表明大豆含水量为12.23%,抵港后发现NO.4货舱发生货损。航程中通风情况:5月15日熏舱结束,5月16—23日,7个货舱各进行9~12小时的通风;6月12日,7个货舱各通风12小时;6月14—19日,7个货舱各通风9~12小时。此外,在未通风的日期,上述记录分别记载“天气恶劣”和“不适用”两种原因。其中,5月24—29日记载为“天气恶劣”;5月30日至6月11日以及6月13日记载为“不适用”。最后,法院以运输期间自2017年5月30日至6月11日以及6月13日记载“不适用”而未通风这一重要情况,承运人未进行任何分析与说明为由,认定承运人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谨慎管货的义务。

  案例3:某轮自巴西里奥格兰德港装运大豆到中国天津港,其中大豆装船时平均含水量为12.1%,抵港后发现大豆有碳化、发酵、霉变的情况,货物保险人向收货人进行赔偿后,向承运人求偿。由于承运人提交了证明妥善、谨慎地管货的充分证据,包括适航适货证据;装卸港货物照片,表明大豆入舱(通过传送机入舱)时所产生的扬尘过大,值班船员无法核实和分辨货物装载时的状态;货物安全管理手册,证明针对货物运输和保管,承运人为船员配备了详尽的管理手册,船员熟悉相关货物保管操作;货物保管、监测记录和检查报告;货舱通风和温度记录,以及污水井和油舱温度测量记录和恶劣天气航行记录等,使索赔人无法找出承运人在管货上的漏洞,最后法院认定索赔人不能证明涉案大豆在海运过程中发生其有权主张的损失,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以上3个大豆货损的案例,事实上可能主要还是由大豆自身的缺陷引起,但在实际操作中承运人的举证很难获得海事法院的认可,所以承运人极易被判承担责任。案例1和案例2就是没有正确通风和通风记录不明确被判承担赔偿责任;案例3中承运人提供了通风等充分的管货证据,索赔人无法举证承运人在管货上的漏洞,其诉求被法院驳回。

  大豆自热原因

  大豆籽粒因为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每颗大豆上都覆盖着休眠的霉菌孢子,这些孢子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会开始生长并使货物变质,所以其存储和运输对于温度和含水量的要求与其他谷物大有不同。含水量和温度偏高的大豆会促进微生物的繁殖,带来霉变的危险,也进一步增强大豆的呼吸作用。而大豆呼吸作用释放水分和热量,在货舱积聚,进一步加剧发热和霉烂损害程度。同时,大豆导热性不良,高温情况下易出现颜色变深(“赤变”,即碳化)的情况。

  在温度达到25℃左右时,水分含量在13%以下的大豆通常被认为可以安全运输,反之,变质的风险就会增加。由于大豆货物的异质性,在装货港的货物质量证书上报告的水分含量值通常是整批货物的平均值,这意味着可能有部分大豆的含水量会超过合同规定的限值。

  另外,合同规定的南美大豆的水分含量上限(如巴西的水分含量上限为14%,阿根廷的水分含量上限为13.5%)往往高于安全储存的推荐值,换句话说,按合同质量标准装载的南美大豆仍然可能存在微生物不稳定的风险。因此,从南美到中国约8周的海上航行期间,存在自热的重大风险。

  除了过高的水分含量和货物温度外,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大豆货物的自热倾向,如成长期、储存历史、杂质的存在和装运前的条件。因此,即使货物是在较低的含水量和货物温度下装载,这些额外因素也可以加速货物损坏。在装船前超长时间的储存会大大降低货物的安全储存寿命,使得霉菌、真菌在储存期间缓慢生长,然后在装船后加速它们的生长和增殖。

  不同的大豆贸易合同中通常对大豆的品质有具体约定,可能允许大豆存在一定比例的热损、破碎、开裂或者颜色的混杂,也可能允许大豆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杂质。这些坏损豆粒的呼吸强度要比完整颗粒大,吸湿散热更强,往往成为霉变的高风险地带。

  杂质的存在阻碍了大豆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空气的流动,形成了微生物活动的空间,增大了霉变的风险。

  (注:中篇介绍的主要是货物在船通风的误区;下篇介绍的主要是货物如何通风的建议。)

  (作者单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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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大豆 货损 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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