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本身的特点是广泛无界限,所以“互联网+航运”是从传统航运到互联网航运突破瓶颈走向无限可能的过程。
上海海事法院于近日发布《2015年海事审判白皮书》。指出,“互联网+航运”交易模式或将成为航运纠纷新的增长点。那么,“互联网+航运”究竟涉及了哪些领域?纠纷与风险点体现在哪些方面?法律法规又能否为“互联网+航运”的发展保驾护航?
纠纷频现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航运”通常指航运电商以及运用互联网所涉及的航运技术与服务。当前,上述所提及纠纷多指在航运电商运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诸多风险点。航运电商可以按照平台性质和业务板块来区分。平台性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船东自行设立的电商平台,是其日常运营服务的延伸。主要作为货代对接货代的平台,提供服务保障,确保货物运输安全,按照货代的交易历史、资质、航线等进行大数据运算,帮助选择货代,并在后期交易流程中对监督和结算过程中发挥一定的保障作用。范围覆盖了舱位服务、产品服务、网点服务、交易安全保障等。第二类是第三方构建的电商平台,依靠互联网,并借助航运衍生品赚取利润的新兴平台。主要将网络科技手段与传统航运业务相结合,帮助货代进行市场推广,协助货主寻找合适的承运商。能够发布询盘、运价,帮助货代运价搜索、在线委托、线上询价、报价与下单、交易与支付等。按照业务板块分类则分为集装箱船、散货船和租船三块。
当前,“互联网+航运”还处于早期阶段。一位受访者认为,“互联网+”本身的特点是广泛无界限,所以“互联网+航运”是从传统航运到互联网航运突破瓶颈走向无限可能的过程。当前,也恰恰因其所处阶段和未来所展现的无限潜能以及随着发展规模的壮大,这一领域中出现的纠纷数量也持续增长起来。根据《白皮书》所述以及记者采访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纠纷主要发生在四个环节。
一是货主通过电商平台在线向航运公司预约下单后,委托货代企业在线下向航运公司实际订舱时,因预约所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二是支付环节存在诸多风险点。线上接受订单、委托安排运输,最终在支付上存在风险,未来还存在支付压力等。
三是货主、货代对互联网交易缺乏信任。一些货代故意标低价、搞噱头,拿到订单临时涨价的事情时有发生。线上填单还存在信息遗漏而导致货物损坏的情况。而这一点第三方机构是不对其负有责任,但也造成货主对电商的信任充满不确定性。
四是现有法律条款对线下订舱有明确约束力,而对线上订舱的有效性存在法律盲点。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最热的话题之一,对航运界来说,如何降低风险是关键。因为近年来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不确定因素非常多且难以预测,突发风险逐渐增多,去年可能被评为优秀船公司,明年可能就面临关门的囧境。金融纠纷也就此出现。
纠纷成因
上面所提及纠纷可以大致归纳为线上操作、结算、信用、法律、金融等五方面问题。那么,这些不同类型的纠纷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滋生出来的呢?记者通过《白皮书》以及对业内采访总结出如下信息供业内参考。
首先,货主通过电商平台在线上向航运公司预约下单后,委托货代企业在线下向航运公司实际订舱时所发生的纠纷的确不少。根据《白皮书》介绍,主要成因为:一是货主未能准确地向货代企业告知预约信息;二是货主告知货代企业预约信息后,货代企业未向航运公司进行披露;三是货代企业迟延订舱导致预约过期;四是航运公司针对不同客户、在不同预约下给出的运费条件有所差异,一些情况下货主仅能证明存在预约,但却无法准确举证约号下具体的运费价格。这些都会在货主与货代企业结算时产生争议。
上述在案件中已经反映出的问题还主要集中于航运公司运价直销的互联网经营模式。例如,货主在线订舱,需要冷藏箱,所以在勾选订舱信息时一定要勾选需插电,但货主填表时就可能出现了遗漏,可想而知,货物即便运到也坏掉了。
箱讯网CEO许斌,拥有十几年从业经验,他举例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一些货代上传虚假信息,吸引客户后,拿到订单坐地起价,这是非常大的纠纷点与风险点。如上海到美国的航线,线上查询便会发现,同样用马士基的船舶,一些公司可能运费标注2000美元,而另外一家公司运费标注为1000美元,同样是马士基的船舶,工厂选择哪一家自然不言而喻。
但是问题就在此出现了,有部分货代故意标低价钱,混淆视听,一旦工厂选择了低价货代,第一种可能是货代将货装箱后,坐地起价,价格可能直接升至2200美元。第二种可能是服务不到位。企业方临时换货代几乎不可能,只好忍气吞声,付出高昂成本,却得不到相关服务。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后,虽然与平台本身关系不大,也并非所有货代都如此,但是试问下次还敢不敢来“消费”?
其次,是结算问题。航运第三方平台与淘宝网不同,并非下了单,交易就结束了。而这仅是一个开始,要经过线上接受订单、委托安排运输、卸货运输、支付运费等环节。另外,因国家对外汇结算有规定,而很多航运电商不具备交易资质。结算在线下,或转换成人民币价格。但汇率每天都在变,这一点也容易产生纠纷。举个简单例子,在淘宝网无论购物还是买飞机票,费用均由购物者支付,订单支付完成后,交易结束,只需等待服务。但航运则不同,付款方可能是厂方,也可能货到后付款。且期间来自于船公司、厂方或收货方的可变因素不可控,第三方电商平台既没船,又没货,所以,在后期收款方式、客户赔付等环节都容易出现问题。
对于此问题,许斌认为,与滴滴打车等软件相似,航运平台初期的举措便是“烧钱”吸引客户,举例子来讲,船公司的海运费可能在1000元,而平台报价则为900元,其中的一百元便是平台补贴的资金,然而补贴政策被验证不能长期支持,仅是融资完成拿出部分资金做一系列活动之用。后期随着用户和订单的增加,自然会出现前面所提及的支付压力,因为毕竟货代是传统行业,近20年来存在的弊端便是收款难、时效长。特别是做货代,给用户保管之后,有核销联在手,客户拿到核销联后再拿到外管局进行退税。2012年海关取消核销联后,对于整个中国货代业来说,没有实物抵押造成了收款风险的提升。
第三,货主、货代对于对互联网的不信任在“互联网+航运”发展初期的确是普遍现象。双方在互不认识的情况下,信誉互相难以考察,又缺乏信用评级支撑,难免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的情况。据许斌介绍,自国家发布了零元注册公司之后,行业注册率大幅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各种噱头大量接货后,收到运费直接“跑路”。这也是产生纠纷与风险点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发生,也让彼此出现信任问题。
第四,法律方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由于大部分法律问题都是微观的,只有实实在在发生了,才能分析个例的原因。根据以往发生纠纷,宏观上主要是两方面导致了纠纷的产生。一个是技术上的危险性,例如计算机本身的危险性、黑客技术、签字盖章的伪造等都给交易带来了不确定性和不安全因素。另一个是法律上的滞后性。
另外,关于“互联网+金融航运”的纠纷原因,亿海蓝拖车事业部(物流金融)福建区域总监蒋德义认为,主要成因一是金融方面缺乏对当今航运公司做周全的业务发展方向评估的能力,二是传统航运公司自身对于企业成本管控力度不够,甚至是已然失控的状态,三是金融单位同样缺乏对航运企业业务形态是否与未来新型市场发展趋势匹配度的调研能力。
总的来看,因缺乏掌握互联网技术和航运物流基础的专业双向人才也是导致“互联网+航运”纠纷逐渐增多的原因之一。
挑战与机遇并存
虽然“互联网+航运”发展目前遇到了不少问题,但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发展的滞后。举例来讲,A工厂要求货代在某日8点到厂装箱进港。但是由于生产制造的环节导致装箱速度延迟未能完成装车。进港之后,截港日已过,箱子无法上船。此时工厂属于信用违约,但是许多工厂不承认、不确认费用,这就意味着货代夹在中间十分为难,货代二次损失成本加大。一旦到了法院诉讼阶段,货代所持的与工厂签署的协议、订单等是不被法院承认的。传统的海关网站、船公司网站、码头网站信息基本在货物离港30天后全部消亡,货代想要找到佐证难上加难。这也促使一些电商平台已经开始考虑开发一系列软件,能够将货物信息做历史性永久保存,作为佐证。对于时间的更新,也能够提供软件植入手机或者ERP系统,对接货代、船公司、工厂三方,实时进行24小时信息更新等。从这个例子其实可以看出,互联网+航运在许多方面给行业也是带来便捷和机遇的。诚然,以上提及纠纷无疑是当前“互联网+航运”发展阶段所遇到的挑战。但客观地讲,不应该过度期望航运第三方平台能够成为力挽狂澜的航运救星,也不应该视其为货代生存的威胁,它是随着时代发展诞生出的新兴产业,如果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日后也定能将这些挑战一一化解转为机遇。
准确定位自己,正确看待问题后,作为第三方机构的航运电商要对未来可持续发展订立准则。航运业的发展,一直沿用传统方式在运营。当前要转到互联网端,则需要时间的积累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互联网电商未来得到普遍认可需谨记以下三大准则:诚信为第一准则,自律为第二准则,第三准则是要不断排除所有相关的不合理、不准确的信息。航运业是需要无数个维度连接而成的链条运输。对于船公司、报关政策、仓库、整个运输环境都要有足够了解,才能了解用户痛点,一味地“出产品,卖产品”绝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许斌对记者如是说。
其次,航运电商应该发挥“聚沙成塔,聚水成河,流水不因石而阻”的精神。在行业内共同发现、避免和抵制所有对行业有害的纠纷和乱象,即建立诚信体系。当前行业进行的较为成功的,便是如遇到“不法”或缺乏诚信的用户,网站会吊销其使用权限,并通知相关平台,进行“封杀”,从而有效地保障顾客免遭损失。
另外,关于互联网金融,蒋德义建议,作为船公司,首要的是加强成本管控,不必要的成本必须剔除,然后结合自身实体业务量,调整适合自己能力的运力,该减运力就要减,该增加就增加,这个过程是最艰难的,但确是极其关键的,正所谓船大难调头,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寻求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同时还要加强业务类型匹配,该放弃的不良业务就放弃,主动出击,寻求利润较高的新业务形态。最后通过良性的渠道,寻求资金帮助,增加资金流,确保资金量不出问题。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说,任何行业都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新兴业态更是如此。可喜的是,据知情人透露,未来国家层面或出台引导航运电商发展的相关文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无论是中国法还是英国法,目前对于电子化和互联网化的航运市场肯定是始料未及的,跨入“互联网+航运”的全时代也不会在一天之间到来,立法还需一步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