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
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除需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与论文答辩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90分钟, 满分100分,均为客观题,60分为合格。
其中包括:(1)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单选和多选题型。
(2)物流基础理论,单选、多选、混选和判断对错题型。
物流技能鉴定:90分钟,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其中包括:(1)模拟现场操作,问答题型。
(2)情景题,问答题型。
(3)案例分析,计算题型和文字论述题型。
论文撰写评审:3000至5000字,要求有图、表、数据、参考文献,由专家组评审, 满分60分,36分为合格。
论文答辩评审:现场答辩,每人用15分钟时间汇报论文和回答提问,由专家组评审, 满分40分,24分为合格。
课程内容
考试用书:
助理物流师:《物流基础》、《助理物流师培训教程》。
物流师:《物流基础》、《 物流师培训教程》
理论知识部分:物流概述、物流运行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法 规、职业道德。
技能操作部分:物品采购、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国际物运管理、物 流信息管理、物流英语。
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适用对象
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考试介绍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严格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培训、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
认证机构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发证机构,具体认证工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