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专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民航发〔2014〕38号)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2017年民航教育培训资金预算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5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民航局财务司
2017年1月6日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7-1-16 14:25:00 中国民航局
根据《民航专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民航发〔2014〕38号)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2017年民航教育培训资金预算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5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民航局财务司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