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委托,就“2016年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
-生态脆弱区公路路域生态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二、招标编号:1641STC60786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用途:科技成果推广
五、项目性质:服务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金额 (万元) |
项目实施周期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需求) |
生态脆弱区公路路域生态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
120 |
48个月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推广以“生态环保、景观融合”为理念的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的协调,保持地区长期可持续发展。 采购数量: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本项目经费拨付年限为2016年至2019年,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元。2016年安排金额70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3、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4、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招标公告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领取洽商谈判文件的同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591262571@qq.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cd@sinosteel.com。
十一、本项目的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75分,投标报价10分。
十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联系电话:010-65292816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张超、周常迪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