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收到圆通航空《圆通航空北京=杭州货运航线航班申请》(YG〔2016〕002 号)和顺丰航空《顺丰航空北京=深圳等货运航线航班申请》(顺丰发明电〔2016〕014 号)。经研究,拟同意以上公司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圆通 北京=杭州 每周14班 新增航线经营许可
2、顺丰 北京=深圳 每周10班 增加航班量
3、顺丰 北京=杭州 每周6班 增加航班量
4、顺丰 北京=无锡 每周14班 新增航线经营许可
(注:每个往返计为2班)
各航空公司如有意见,请于2 月16 日前书面提出。
联 系 人:彭扬、赵俊
传 真:010-64018065
民航局运输司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