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船舶检验工作的管理,提升船舶检验的服务能力,保障检验质量,我部起草了《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略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
交通运输部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