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主要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代理企业,中国船东协会、港口协会、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组织起草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7月30日前反馈。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胡琳琳,陈磊
电 话:010-65292641,65292225
传 真:010-6529264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