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财办建〔2015〕13号),经申报单位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会评审等程序,提出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4月30日至5月4日(5天)。凡对公示项目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署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反映至综合规划司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
综合规划司:
电话:010-65293165 传真:010-65293471
电子邮箱:ghshbc@163.com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10-58278669 传真:010-58278668
电子邮箱:jtjnjp@motcats.com.cn
附件: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docx
综合规划司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