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要求,经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等程序,拟认定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长运分公司等单位作为第十三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部安委办反映。
联系人:陈佳元、刘新娜。
电话: 010-65292945/3467。传真:010-65293796。
邮箱:pengfp@mot.gov.cn。
附件:拟认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第十三批)名单.doc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