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7号)、《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63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2014年申报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评审。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查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信箱:sys653@mot.gov.cn,联系电话:010-65292653或65292654,传真:010-65292653。
水运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