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航空有限公司(筹)2015年3月17日经民航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三、基地机场: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王乐熙
七、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
12亿元 |
现金和实物 |
60% |
江西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
8亿元 |
现金 |
40% |
合 计 |
20亿元 |
|
100% |
九、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准备情况
1.已制定公司章程;
2.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已同意为其提供办公用房;
3.民航局已批准其购买厦门航空有限公司5架B737-800飞机;
4.已与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签订了机场使用协议;
5.适航司已批准其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6.民航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西分局已同意其使用VHF131.9作为航务管理频率,并为其提供航务通信、航行情报和气象等服务保障;
7.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民航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码CJX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仙鹤、英文无线电呼号为AIR CRANE;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RY和三字结算码989;
8.运输司已批准其国内运输总条件及相关运输凭证样式;
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为其承保地面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10.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公司已同意向其转让飞行人员30人、维修人员30人、签派人员16人、乘务人员(含安全人员)80人、运输人员32人,江西航空(筹)已承诺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将与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1.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5号)的要求,已制定《家庭救援计划》。
12.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王乐熙,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总经理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民航局运输司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