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航运企业:
为规范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行为,促进国内班轮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实施办法》和《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3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 张同戌
电话:010-65292744
传真:010-65292675,电子邮箱:sysgnc@mot.gov.cn
附件: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4年3月4日